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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明哲的收入还具有一定合理性的话
[ 2008-3-28 23:10:00 | By: xiaomen20 ]
 
即使面临次贷风暴危机之时,华尔街卷帘门 巨头的薪酬并没有受到明显影响,如高盛2007年薪酬福利支出为201.9亿美元,相当于高盛2007年全年净收入的近一半,首席执行官LloydC.Blankfein6850万美元的年薪更是刷新了华尔街年薪纪录。马明哲6千多万元的收入,和华尔街那些投资银行巨头相比,确实不值置喙。在2007年,马明哲推动了中国平安成功登陆A股并使之成为两市第一高价金融股,收购了车库门全球最大金融机构之一的富通集团的股份,成为富通集团最大单一股东,成立了平安银行,使中国平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集团,2007年中国平安业绩增长104%,净利润近200亿元,和这些显赫的业绩相比,其6千多万元的年收入确实不高,况且80%来自长期期权激励计划。考虑到中国金融业在全球金融格局中的尴尬地位和人才匮乏的现实,马明哲和马蔚华这“二马”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,是罕见的金融奇才,他们的能力和贡献配合目前的薪酬绰绰有余。 但是数字的说服力也是有限的,马明哲天价收入的合理性并不能否认投资者情绪化反应的道理。在中国平安业绩暴增,马明哲等高管获得高额收入的同时,忠诚投资平安的小股东遭遇了“多收三五斗”的伸缩门 尴尬结局:业绩虽暴增,股价却暴跌。而且中国平安在分配预案里,除了高管们得到真金白银的报酬之外,对其股东只是给予“十派五”的分配预案,并没有任何分红。当然,将平安的股价与公司高管的收入挂钩,在当下中国的资本市场,既非马明哲们能承受之重,亦有矫枉过正之嫌。造成“高管吃肉,股东割肉”幽默结局的根源除了平安本身再融资因素之外,还有电动门中国股市本轮暴跌等系统性风险。再融资问题固然是马明哲们利用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,但如果用限制他的合理薪酬来解决的话,显然是开错了药方,板子打错了屁股。 如果说马明哲的收入还具有一定合理性的话,其他坐享高额收入的上市公司高管们自动门则并不显得理直气壮。同样在金融行业,那些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,其高管绝大多数由组织任命,仅仅因为组织上把他安排到金融领域而照样分取高额薪酬,这显然很不合理。在华夏银行年报里披露,其监事会主席成燕红薪酬为234.71万元(税前),而成之前的职位是北京市金融工委书记,属于正局级公务员,其做公务员的收入充其量月薪不到1万元。这种体现不出任何企业家价值的薪酬,才是岗亭中国上市公司分配制度的真正不公平之所在。 而且,对于高管们的薪酬,流通股股东们其实并不享有任何话语权,更不用说“定价权”。马明哲们其收入虽然具有合法的程序基础———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严格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,但对电动伸缩门 一个股权结构明显畸形的公司而言,这种解释的苍白显而易见,值得追问在薪酬委员会里是否有小股东利益的代表。中国平安小股东的这种遭遇并非个案,而是中国大多数上市公司“集体行动的逻辑”。因此,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马明哲收入的高低,而在于通过什么样的制衡机制防止公司高管对股东的“合法侵害”,体现小股东在高管薪酬问题上的话语权,而不仅仅是悲壮的“用脚投票”。 2007年获得诺贝尔奖的机制设计理论告诉我们,公司的激励机制是很重要的自动车库门,这一简单的概念部分解释了许多发达国家在过去一个世纪的成功,也部分解释了中国近三十年来的成功。但是,激励如果缺乏制约,必将引发股东正义的“决堤”。在当下的中国的语境里,如果说马明哲们的收入具有某种不公平因素,但它只是诸多不公平中的一种,而且未必是最重要的一种。因此,思考的目的不是通过限薪等措施回到所谓公平的乌托邦,而是通过好的机制设计防止公司管理层的掠夺之手岗亭,守望正义股东正义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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